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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退不換?概不負責?最新管理辦法幫你擊破「霸王條款」!

2023-07-23 · 管理員

合同作為市場經濟有序運作的基礎,但在市場交易中,違法行為,特別是合同違法行為時有發生,不僅損害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破壞市場公平,還會擠壓守法經營者的生存空間,甚至造成「劣幣驅逐良幣」現象。維護市場秩序是市場監管部門的基本職責,為貫徹落實《民法典》規定,進一步推動合同行政監管工作深入開展,2023年5月18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令第77號公布《合同行政監督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已於2023年7月1日起正式實施。

一、合同行政監督管理辦法頒布——宜將「新」勇追窮寇

我們在alpha法律檢索庫中以《合同違法行為監督處理辦法》(以下稱處理辦法)為關鍵詞進行檢索,選取以2020年前後至今作為取樣節點,截止到2023年7月21日。如下圖所示,涉嫌合同違法行政處罰案件呈現逐年遞減的趨勢。正因為《處理辦法》有效遏制了市場中的合同違法行為,市監總局對2010年施行的《處理辦法》進行了修訂,頒布了《合同行政監督管理辦法》。

二、合同行政監督管理辦法的影響——不可沽名學「霸王」

生活中,消費者因為資訊不對稱往往處於弱勢地位,經常能夠見到各式各樣的「霸王條款」。

那麼生活中常見的霸王條款有哪些呢?

(一)本解釋權歸**商家所有

當我們在購物消費、充值辦卡、旅遊等時候,經常會看到,很多商家會在優惠券、代金券預付卡等文件中印上「本解釋權歸**商家所有」。商家透過解釋權歸其所有已達到推卸責任的目的,解釋權就真的歸其所有了?違法!

當事人於2021年7月10日開始在上海市虹口區東大名路999號地下二層***室對外從事美容、理髮等服務,當事人在2021年9月15日開始對外發售一款消費卡,該卡背面上印有「本卡解釋權歸***商家所有」字樣,其中「***造型」是***公司的店招名簡稱。

因經營者的上述行為排除了消費者解釋格式條款的權利,市場監管局處罰兩千元。

(二)預付費用不退款?

各種商家平台頻繁推出提前支付費用後享受服務,卡內餘額有充有贈送。但是,我們享受服務的便利的同時,商家利用合同等對消費者作出不公平的約定,例如卡內餘額不退,錢花了,卡辦了,退不了?違法!

2022年8月17日,執法人員對位於上海市虹口區水電路1077號的上海***美容美髮有限公司進行執法檢查,查見當事人店內使用的VIP洗剪吹卡背面打印的內容中註明「此卡一經售出不得退還,卡內餘額不得兌現金,使用完為止」。

經查明,當事人自2022年開始使用該版本固定格式之VIP洗剪吹卡,於消費者決定接受當事人提供之VIP洗剪吹卡時,其卡後均註明「此卡一經售出不得退還,卡內餘額不得兌現金,使用完為止」。

因當事人上述行為排除消費者依法變更或解除契約之權利,市場監管局決定責令當事人改正,並處以罰款新臺幣伍佰圓整之行政處罰。

(三)異常用戶單方判定?

2022年1月起至案發,當事人**洋酒(上海)有限公司使用此版本「商品詳情裡的購物須知截圖」販售「麥卡倫」酒類,該協議存在「根據平台購物規則及商品頁面之提示,對於系統判定之同一或相似客戶、ID、付款、收貨資訊等疑似違反限購數量之訂單或其他非正常訂單,我司可採取不予發貨、取消訂單或採取其他合理措施」。

因當事人上述行為排除消費者透過公司內部不公開之規定對格式條款進行解讀,構成法律法規規定之排除消費者解釋權之違法行為,處以罰款新臺幣壹萬元整。

(四)本店概不負責?

上海**大酒店有限公司主要從事餐飲住宿服務之經營活動,2006年4月初起於位於上海市崇明區橫沙新民鎮新環路之當事人經營場所內對外使用標有「旅客須知:凡未交本店代為保管者,如發生失竊等意外損失,本店概不負責」之旅客住宿登記單,用於登記當事人住宿旅客資訊。該登記單內容含有「本店概不負責」等字樣資訊表述。2022年11月23日,當事人上述違法行為經本局查獲。2006年4月至案發,當事人累計使用上述登記單為139人次消費者提供住宿服務,當事人未因上述格式條款獲取違法所得。

因經營者於格式條款中免除自己因故意或重大過失造成消費者財產損失之責任,市場監管局決定處以罰款新臺幣伍佰圓整之行政處罰。

於日常生活中,排除或限制消費者權利、免除經營者義務之條款屢見不鮮,上述僅做部分列舉,當然還有如:「會員權益不可變賣及轉讓」「因該商品為活動商品,故不支援退款」「訂製服裝一個月內取衣,逾期不負責」、「修改或中止服務之權利不需事先告知用戶」等「霸王」條款,如消費者遇到前述「霸王」條款,可及時向相關市場監管部門投訴,以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三、契約行政監督管理辦法之願景--契約公平促進交易公平

於當前經營者與消費者自由締約環境下,出現部分經營者以其處於強勢地位而店大欺客之現象,在不同程度上損害甚至排除消費者之正當權益。《契約行政監督管理辦法》之出台政策對經營者之行為加以限制,對消費者之權益予以保護,引導市場交易中主體簽訂契約時秉持公平原則,實現以契約公平促進交易公平。

市場經濟的有序運行,離不開大家的共同努力。維護市場秩序是市場監管部門的基本職責,但也離不開經營者的自我完善與消費者的積極參與。經營者亦應主動修改不合法、不合規、不合理的「霸王條款」;消費者亦應積極參與,及時向相關市場監管部門投訴經營者的違法違規行為。